4月18日上午,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市委党校大礼堂举行。会上,我校被评为第18届(2015-2016年度)“上海市文明单位”。
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、原上海金融学院分别蝉联6届“上海市文明单位”,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基础扎实、成效显著、特色鲜明。合并组建后,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自觉服从于教育综合改革、上海转型发展的战略大局,牢牢抓住合并组建这一历史机遇,全面对标《上海高校文明单位(文明校园)考评指标体系》,统筹部署文明创建工作,组建工作机构、充实工作力量、丰富创建渠道,努力开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。
上海市文明单位是由中共上海市委、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标志本市基层单位“四个文明”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。今后,学校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、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扎实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提供和谐氛围和文化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