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6日下午,全国政协常委、民建中央副主席、市政协副主席、民建市委主委周汉民做客明德讲堂,为我校师生作题为“依法治国 宪法至上”专题辅导报告。报告会由校党委书记郑沈芳主持。校长王洪卫、党委副书记鲁海波、副校长陈晶莹与近500名师生参加了报告会。
周汉民首先介绍了美、英、法、日四国宪法的起源和特点,介绍了“中华民国宪法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制定的4部宪法的历史背景、演变过程及特点。随后,他从“宪法、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、国务院行政规章、地方人大或常委会通过法律、特别行政区法、经济特区法、我国所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公约”七个层面,详细诠释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立法机构、法律特点及属性。周汉民指出,依法治国是现代文明的集中体现、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、全体人民的共同呼声,也是中共执政的崇高目标。他介绍了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六大标准,即“法的存在;法的正义性;法的至上性;法的预设性;法对权力的制约和权利的保障;司法的公正和公正的司法”。报告强调,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就是: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“依法治国,宪法至上”。
最后,周汉民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一段讲话作为结语:“古代经验为治理现代中国提供有益借鉴,我国古代主张民惟邦本、政得其民,礼法合治、德主刑辅,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、治国先治吏,为政以德、正己修身,居安思危、改易更化。”
郑沈芳在总结报告会时指出,辅导报告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律知识普及课,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,加深了我们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“依法治国”政治纲领的重要现实意义的理解,对我校推进依法治校有重要促进作用。
(摄影:倪跃辉)